廉政建设lian zheng jian she
制度文件Institutional documents
2017
02-27
廉洁制度
发布者:旷远集团     浏览次数:11885
 

1.0职责和权限

1.1总裁办职责

1.1.1建立健全廉政制度,开展廉政教育,设立廉政告示牌,公布举报电话,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。

1.1.2发现员工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,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1.1.3发现员工严重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,有举报、建议给予处理的权利。

1.2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宣贯、监督及日常检查。

1.3根据人事授权方案及其职权分配,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权限范围内员工的提报、审核与决定。

1.4重大、重要奖惩决定需提请董事会审批。

2.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廉洁制度

2.1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对方的礼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。

2.2员工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自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。

2.3员工不得参加对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(单人消费满150元(含)以上或该宴请是非正当的、非合理的商业目的)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、不得接受对方提供的通讯工具、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。

2.4员工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为其住房装修、婚丧嫁娶活动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、旅游等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便和资金等。

2.5员工的配偶、子女不得从事与对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。

2.6《员工奖惩制度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3.0附则

3.1本制度由总裁办负责解释、修订。

3.2集团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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